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行政服务中心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发布机构: | 台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20 16:26:1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将台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涵盖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报告内容可在台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jmtsszsj/gkmlpt/index)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德政路58号五楼;邮编:529200;电话:0750-55658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主动公开及时率100%。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72条,主动公开组织机构信息3条;主动公开部门文件8条;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6条;主动公开人事信息4条;主动公开通知公告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准确无误,敏感信息、涉密信息不公开。定期完成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报告公示。2024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和意识形态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安排专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建设和管理维护,严格按照市本级要求同步规范管理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利用政务大厅公开宣传栏、电子屏等媒介,及时将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向社会进行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及时更新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做好业务培训,确保不出现因人员变动导致信息公开延误、操作不规范等情况。二是加强流程监督规范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强化公开内容责任落实,明确政务公开的编辑、维护、管理等各项工作流程,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开展规范有序。三是及时认真做好各级检查反馈和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准确、规范、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主动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解读政策方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完善。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内容应公布尽公布,加大公开力度;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方法,多运用图片、视频等通俗方式,使相关政策更容易被公众理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我局无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审批改革”栏目的更新工作由我局负责,其中“审批改革—改革信息”栏目发布信息4条;“审批改革—目录管理”“审批改革—审批标准化”“审批改革—权责清单”栏目均按上级要求正常跳转到广东政务服务网。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