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彩猫

图片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科工商务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7家
  • 2025-11-03 14:47:10
  • 来源: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 【字体: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件名称

台山市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文书号

台医保处字〔2025〕第7号

违法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违法事实

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

责令台山市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回医疗保障基金9982.75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一倍罚款9982.7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24

执法主体名称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件名称

台山市四九镇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文书号

台医保处字〔2025〕第8号

违法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违法事实

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

责令台山市四九镇卫生院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回医疗保障基金24303.19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一倍罚款18704.29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24

执法主体名称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件名称

台山市三合镇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文书号

台医保处字〔2025〕第9号

违法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违法事实

存在过度检查、串换诊疗项目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

责令台山市三合镇卫生院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回医疗保障基金73161.97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一倍罚款73161.97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24

执法主体名称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件名称

台山市都斛镇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文书号

台医保处字〔2025〕第10号

违法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违法事实

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过度诊疗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

责令台山市都斛镇卫生院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回医疗保障基金52418.85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一倍罚款52418.8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31

执法主体名称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件名称

台山佰伦内科专科门诊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文书号

台医保处字〔2025〕第11号

违法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违法事实

存在过度检查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

责令台山佰伦内科专科门诊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回医疗保障基金22196.79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一倍罚款22196.79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31

执法主体名称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件名称

台山养可肾析专科内科门诊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文书号

台医保处字〔2025〕第12号

违法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违法事实

存在过度检查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

责令台山养可肾析专科内科门诊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回医疗保障基金47328.55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一倍罚款47328.5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31

执法主体名称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件名称

台山市冲蒌镇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文书号

台医保处字〔2025〕第13号

违法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违法事实

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

责令台山市冲蒌镇卫生院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回医疗保障基金23096.50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一倍罚款23096.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31

执法主体名称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 _竞彩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