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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现转发《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江工信创新函〔2025〕6号),请各园区、镇(街)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
一、支持方向及方式
本次项目入库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采取事后奖补方式,省财政资金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总额的40%,单个项目获得资金原则上不少于200万元、不超过800万元。
二、入库申报要求
项目入库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请项目单位登陆数字工信一网通办(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在线提交项目入库申请资料,上传的资料要确保有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度。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7日,逾期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入库。项目单位从系统导出带水印并通过我局初审的入库申请资料打印装订成册并盖章(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材料必须一致,一式三份),连同光盘(一份,光盘材料包括:带水印的入库申请资料盖章扫描件,各项材料的可编辑版本)以及项目入库情况表(纸质盖章版一份)于2025年5月27日前报送至我局技术改造与节能股(联系人:伍玉英,联系电话:5522168)。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产业创新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三)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规定开展完工评价、竞争性评审、现场核查等工作,如认为本项目入库通知涉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可一并向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台山市科工商务局反馈。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园区、各镇(街)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产业创新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江工信创新函〔2025〕6号)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5年5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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