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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发改委令第2号)以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实施污水处理费指导标准的通知》(粤价[2009]204号)的规定,我局拟定于3月10日召开调整市区(包括四九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设听证会参加人员41名、旁听人员5名、新闻媒体代表2名。
二、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月17日止接受报名,有意者请到我局收费管理股联系登记,联系电话:5656018,传真电话:5656012。
特此公告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2月10日
附件1:
听证会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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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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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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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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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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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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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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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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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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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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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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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陈 述 意 见 和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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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可复印使用
2.报名表发至E-mail: 1856833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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