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5日,深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宗涉及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源安全的承包合同纠纷,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涉案水源地现场)
该纠纷焦点集中在承包范围及承包款变更问题上,而纠纷根源涉及老廖村原承包合同范围内的一处水源地。此地若放任种植户在水源附近种植桉树等林木,种植过程中所施用的化肥农药极有可能通过地表径流渗入水源,对饮用水安全构成一定风险。为最大程度保护饮用水源,同时兼顾双方的合法权益,调解员深入实地,细致勘察现场,充分倾听双方意见,根据现场情况划定四至范围。
(调解协议签订现场)
经调解协商,承包方与龙岗村委会老廖村经济合作社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林地承包面积由389亩缩减变更为350亩,将涉及饮用水源安全的区域退回老廖村,明确承包方不得在承包范围以外开发种植,杜绝破坏水源行为,老廖村经济合作社根据承包面积变更相应减少承包款。随后,双方同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通过法院审理裁定,以法律文书形式为村民饮水安全提供刚性保障,也为经营者明确划清绿色发展边界。
(饮用水源地勘察现场)
近日,海宴法庭和深井司法所联合开展履约核查“回头看”工作。通过现场勘查,未发现承包方在饮用水源及周边位置有种植树木的情况。现场重申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强调经营者须遵循“三适”种植原则,要在《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地方保护条例框架下,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
这场“保水护绿”的调解实践,既守住了老廖村村民的饮水安全底线,又为经营者框定了不可逾越的生态红线,生动诠释了“法治护绿、发展向绿”的治理智慧。下一步,深井司法所将持续推进司法确认规范化,并以世界水日为契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深入普及水资源保护知识,为深井镇的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