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能源集团台山合和燃气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台山市管道天然气一期工程立项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核准如下:
一、同意台山市管道天然气一期工程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6-440781-04-01-609468),项目单位为广东能源集团台山合和燃气有限公司。
二、项目由广东能源集团台山合和燃气有限公司自行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机构、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工业新城、台城街道、大江镇、水步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门站及调压站
新建台山门站一座,占地面积约35050.4平方米(约52.58亩),台山门站供气规模为10×104Nm?/h(含预留各镇的用气量6×104Nm?/h),同时站内包含一座规模为8×150m?规模的LNG气化站,办公楼一座,辅助用房一座以及配备相应的消防水池、电气、自控等设施。
新建台城气化站一座,气化站占地面积约17000平方米(约25.5亩),规模为6×150m?,计划先建设2×150m?LNG储罐,站内包含一座预留的高中压调压站,辅助用房一座以及配备相应的消防水池、电气、自控等设施。
(二)高压管网
新建台山分输站~台山门站接驳输气管道约3.8公里,管径DN400,设计压力4.0MPa。
(三)中压管网
1.工业新城。设计压力0.4Mpa,管道规格主要为dn315、dn200、dn160,长度分别为39.33km、11.21km、22.59km,总计73.13km。
2.台城街道。设计压力0.4Mpa,管道规格主要为dn315、dn200、dn160,长度分别为22.42km、39.19km、8.14km,总计69.75km。
五、项目总投资34814.02万元,其中建安费8846.43万元、勘察费382.80万元、设计费587.78万元、监理费409.68万元、主要设备费4914.84万元、重要材料费3847.65万元、其它费用15824.8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关于申请出具台山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门站用地规划及用地意见的复函》《关于台山城燃项目可研阶段天然气管线路由走向的意见》《关于台山市管道燃气项目特许经营项目工作会议纪要》。
七、项目用地要严格按照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出具台山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门站用地规划及用地意见的复函》执行。
八、工程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技术指标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落实节能措施、加强节能管理、实现节能目标,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和消防、安全生产等规定。
十、请按照核准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规模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项目实施前需按国家新开工项目管理和台山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发改局申请办理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22年6月24日
抄送: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新城管委会,台城街道办、大江镇、水步镇、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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